拼多多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解读
拼多多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解读
一 枪支、弹药、军火、武器、管制器具类
1 枪支、弹药、军火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枪支、弹药类商品,如火药枪、气枪、手雷、炸弹等。
1.2.2 大型军用武器类商品,如导弹、火箭、氢弹、战斗机、坦克、航空母舰等。
1.3 常见问题
1.3.1 航空母舰、战斗机、直升机的模型、玩具可以发布吗?
可以发布。
2 仿真枪支、仿真弹药、仿真军火类商品及其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仿真枪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2.2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2.2.3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如道具枪、枪支训练模型、仿真程度高的玩具枪和模型枪等。
2.2.4 外观完整、未进行明显去功能化改造的子弹、炮弹等弹药类工艺品。
2.3 温馨提示
2.3.1 若为衍生工艺品,主图中须展示或使用参照物。
2.3.2 枪形状的打火机类商品主图中必须用明火展示。
2.3.3 纸质、竹质、木质、橡胶材质类的道具枪可以发布,但须从商品图片的颜色或尺寸标识中就能明确辨别出是道具枪。
2.3.4 兵人等武器模型的相关配件(弹包,弹夹等)类商品,主图中须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参照物(如尺子,硬币,电池等)明示长度、大小。
2.4 常见问题
2.4.1 玩具枪可以发布吗?
对于比例在2:1-1:2之间的仿真枪不允许发布,正常的玩具如皮筋枪、童年玩具枪都是可以发布的。
3 枪支、弹药、军火的零部件、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其制作方法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枪支、弹药、军火的零部件;零部件指枪支发射性能不可缺少的单个制件或集合体,如枪管、击针、扳机、瞄准镜等。
3.2.2 枪支、弹药、军火的制作方法。
3.2.3 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产品,如:发令枪、消防枪、麻醉枪、易改制的火药动力射钉枪。
3.2.4 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和配件:弹夹、无缝钢管等。
3.3 常见问题
3.3.1 枪瞄可以发布吗?
枪械类瞄准镜是不允许在拼多多上发布的,其余有相同功能的单筒望远镜也不可以发布。
4 管制类刀具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4.2.2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2.3 带有血槽的刀具。
4.2.4 金属刃武士刀等配刀。
4.2.5 超长非特殊用途刀具,刃长≥15cm。
4.2.6 刀身较长的特定用途刀具
4.2.6.1 屠宰类、厨用类刀具,包括但不限于屠宰刀、放血刀、剥皮刀、分骨刀、剔骨刀、砍骨刀、切肉刀、料理刀、西瓜刀等;其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220毫米、刀柄长超过160毫米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400毫米的;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150毫米、刀柄长超过140毫米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350毫米的。
4.2.6.2 文具类刀具,包括但不限于裁纸刀、切纸刀、美工刀、壁纸刀、削笔刀等;其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220毫米、刀柄长超过160毫米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400毫米的;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150毫米、刀柄长超过140毫米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350毫米的。
4.2.6.3 农用类刀具,包括但不限于砍柴刀、篾竹刀、镰刀等;其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220毫米的,或全刀长最大值大于等于400毫米的;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刃长)超过150毫米的,或全刀长最大值大于等于350毫米的。
4.2.7 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
4.2.8 三棱军刺、西洋军刺、刺刀、拳刺、手刺。
4.2.9 其它具有2个及以上刀刃的刀具。
4.2.10 折叠刀具刀身(刃长)超过110毫米、刀柄长超过120毫米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230毫米的。
4.3 温馨提示
4.3.1 商品图片须使用尺子对照物明示长度,同时标明刃长,商品描述须明确比例、刃长,刃长不得大于等于150mm,(包括但不限于外国刀具、礼品刀具)。
4.3.2 宝剑、武术刀类或用于摆设装饰的工艺刀类(包括但不限于剑、长矛、长枪、枪头、大刀等冷兵器)的商品,必须在标题里明示未开刃,且商品应确保未开刃。
4.3.3 玩具、模型等金属刀类商品(具刀刃的商品),商品信息中需写明刃长且商品主图需提供尺子为具体参照物。
4.3.4 管控要求以外的刀身较长的特定用途刀具
4.3.4.1 管控要求以外的屠宰类、厨用类刀具类等刀身较长的特定用途刀,应按如下要求发布:1)展示刀具必须使用尺子、量角器作为参照物,刀刃须水平展示,刀尖与尺子0刻度对齐;2)不规则形状刀具,标尺须以刀刃长度为参照;3)屠宰类、厨用类刀具,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身(刃长)不得大于等于150毫米、刀柄长不得大于140毫米、全刀长最大值不得超过350毫米;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刀身(刃长)不得大于等于220毫米、刀柄长不得大于160毫米、全刀长最大值不得超过400毫米。
4.3.4.2 管控要求以外的农用类刀身较长的特定用途刀具应按如下要求发布:1)展示刀具必须使用尺子、量角器作为参照物,刀刃须水平展示,刀尖与尺子0刻度对齐;2)不规则形状刀具,标尺须以刀刃长度为参照;3)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身(刃长)不得大于等于150毫米,全刀长最大值小于350毫米的;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刀身(刃长)不得大于等于220毫米,全刀长最大值小于400毫米的。
4.4 常见问题
4.4.1 自锁刀可以发布吗?
刀具的自锁装置,是指折刀在使用过程中,为了防止因为用力而产生刀刃回折,对使用者的手部造成伤害而设置的一种锁闭机构,常见的有线锁、轴锁、背锁和弹簧刀的锁定装置。由于对人体有伤害,在拼多多上也是禁止发布的。
4.4.2 Cosplay用的动漫刀可以发布吗?
除了刀刃为金属材质的武士刀,其他动漫刀可以发布,须按相应类目要求发布。
4.4.3 少数民族刀可以发布吗?
少数民族刀具只允许在自治区销售,而网络销售势必存在跨地域情况,所以少数民族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都不允许发布。其他少数民族刀具则沿用管制刀具的判断标准,包括是否自锁、有血槽或者超长等。
4.4.4 陶瓷材质的刀具可以发布么?
陶瓷类刀具须符合上述管控要求和商品发布要求。
由于陶瓷类刀具具有超高硬度、超高耐磨、刃口锋利等特点,其技术特性已达到或超过了部分金属刀具的性能,对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的刀具类型、刀刃长度和刀尖角度等条件的陶瓷类刀具,应当作为管制刀具管理。
5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真弩。
5.2.2 电击器。
5.2.3 防狼喷雾。
5.3 常见问题
5.3.1 电击器、防狼喷雾可以发布吗?
电击器及辣椒或胡椒成分的防狼喷雾会给人身体带来极大的伤害,国家禁止发布电击器、防狼喷雾等危险品,因此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6 弓弩配件及用于狩猎或杀伤性目的的箭头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金属制飞镖:三角镖、六角镖等多角镖。
6.2.2 带有助力构造等情况的高危弹弓。
6.2.3 弩、弹弓助力配件。
6.2.4 吹箭、袖箭。
6.2.5 狩猎或杀伤性的箭头。
6.3 常见问题
6.3.1 玩具用的弹弓可以发布吗?
若您的商品是绒毛、塑料等柔软材质制的弹弓玩具是可以发布的,带有助力构造等情况的高危弹弓请不要发布,需注意弹弓的商品描述中不要包含“射杀”等具有杀伤力的敏感字词,商品宣传中不允许出现暴力攻击的描述和暗示,同时请尽量避免在店内销售提高弹弓杀伤力的搭配组合零件。
二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毒品及相关工具类
1 易燃、易爆物品等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手雷、炸弹、火药、民用爆炸品、爆炸装置等。
1.2.2 烟花爆竹类。如烟花、爆竹、鞭炮(包括擦炮类、摔炮等)、冷焰火、钢丝棉、彩烟、军事(军队)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饼、船用求救信号、降落伞求救信号等。
1.3 温馨提示
1.3.1 如您要发布手雷形打火机类商品,请在主图中使用开启带有明火的图片。
1.4 常见问题
1.4.1 可以发布配合魔术道具用的火棉吗?
不可以,火棉属于易燃易爆的物质,不当使用会引起火灾的危险,因此请勿发布销售。
2 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2.1 规则背景
易燃易爆品商品存在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要求,教授制作该类商品的教程或书籍也不可以发布。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介绍制作易燃易爆物品的制作方法。例如 《弹药工程》、《工业炸药理论》、《火炸药科学技术》、《危险压力波与弹药膛炸》、《制导弹药技术》、《火炸药生产技术》等。
3 毒品及毒品衍生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反兴奋剂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毒品:如鸦片、吗啡、大麻、杜冷丁、古柯、可卡因、海洛因、冰毒、摇头丸、K粉、咖啡因、三唑仑、安纳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及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3.2.2 毒品衍生品:如可导致瘾性物品等。
3.2.3 制毒原料:罂粟、大麻等。
3.2.4 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海洛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制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伪麻黄素、去甲麻黄素、1-苯基-2-丙酮、苯乙酸等;制造摇头丸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黄樟脑、异黄樟脑、黄樟油、胡椒醛;制造可卡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制造致幻剂LSD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制造安眠酮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也有制毒所需的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乙醚等溶剂等。
3.2.5 致瘾性药物:如美沙酮、阿片酊等。
3.3 常见问题
3.3.1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3.2 鸦片香的香水可以发布吗?
可以发布。
4 含罂粟、大麻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含有罂粟、大麻成分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例如:大麻啤酒、含有罂粟成分的调味料等。
5 吸毒工具、配件及介绍制作毒品的相关方法及信息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反兴奋剂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阿拉伯水烟壶、K壶、溜冰壶、冰壶、嗨壶、咕噜壶、其他自制吸毒工具等。
5.2.2 吸食毒品用的成套工具,如:鬼火打火机、烧锅、冰壶等吸毒工具及配件。
5.2.3 介绍制作毒品的方法、工艺及相关产品。
5.3 温馨提示
5.3.1 阿拉伯水烟壶、K壶、溜冰壶、冰壶、嗨壶、咕噜壶等商品具有过滤作用,常被用作吸毒工具;这类商品组装性强,所以拆开后出售配件都是禁止的。
5.3.2 普通烟具是可以发布的,如手掌烟斗。
5.4 常见问题
5.4.1 我是卖冰壶的,为什么被禁售了?
根据您店铺里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综合判断,如果是具有吸毒功能的冰壶,不能发布。
5.4.2 我出售的烟纸,为什么也属于禁限售商品?
根据您店铺里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综合判断,如果是具有吸毒功能的烟纸,不能发布。
6 含有涉毒信息的商品或服务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麻文化等涉毒亚文化或利用毒品变异词汇宣传商品违背公序良俗,请勿发布相关信息。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含有宣扬毒品亚文化等涉毒信息的商品及服务,如大麻文化衫等。
6.2.2 使用毒品名称的同音字、异形字等擦边球宣传商品,如使用樱粟、云栗壳描述调味类商品。
7 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及有害或危险物质
7.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名录》,如氢氧化钠。
7.2.2 易制爆化学品,详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如氨水。
7.2.3 剧毒化学品,国家名录中的剧毒化学品:如砒霜、氰化钠、氰化钾等,包括相关成分。
7.2.4 有毒有害化学品:如敌敌畏、溴敌隆等。
7.2.5 消耗臭氧层物质,详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7.2.6 放射性物质,详见《放射源分类办法》。
7.2.7 射线装置,详见《射线装置办法》。
7.3 温馨提示
7.3.1 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名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所列明的内容。
7.4 常见问题
7.4.1 氢氧化钠是手工皂必备的制剂,我也不能发布吗?
是的,氢氧化钠属于强腐蚀性化学品,因此请不要发布。
7.4.2 X光行李安检机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X光行李安检机属于射线装置,不允许发布。
三 农药、兽药及相关商品
1 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农业部相关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1.3 温馨提示
1.3.1 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名录。
1.3.2 非禁售农药商品请不要写禁限用类农药商品名称。
2 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的兽药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的兽药,包括但不限于:禁用兽药;抗病毒药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复方制剂等。
2.2.2 兽药监管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禁止使用的兽药或限制使用的兽药,如农业部176号、193号、2292号、1519号等公告中禁止的兽药目录。
2.2.3 《兽药处方药目录》中的处方药。
2.2.4 兽药原料药。
2.2.5 兽药假药、兽药劣药。
2.2.6 注射针剂类动物用药。
2.3 温馨提示
2.3.1 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非注射针剂类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2.3.2 非禁用兽药商品请不要写《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的禁止/废止药品名称。
四 药品、医疗器械类
1 假药、劣药及其他禁止出售的药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以下被认定为假药的:
1.2.1.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1.2.1.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1.2.1.3 变质的药品。
1.2.1.4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1.2.2 以下被认定为劣药的:
1.2.2.1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1.2.2.2 被污染的药品。
1.2.2.3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1.2.2.4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1.2.2.5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1.2.2.6 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1.2.2.7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1.2.3 其他禁止出售的药:
1.2.3.1 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1.2.3.2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境内药品。
1.2.3.3 未取得境外当地注册批准,且也未取得中国注册批准的境外药品。
1.2.3.4 未按照规定通过注册批准的原料药。
1.2.3.5 使用未按照规定通过批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接触药品。
1.3 常见问题
1.3.1 自制药品可以发布吗?
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没有正规包装、厂家、批准文号并且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治愈功效的未经批准生产的三无自制类药品均不得发布。
2 特殊管理的药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精神类、麻醉类、放射类、兴奋剂类、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毒中药材,如三唑仑等精神类药品、可卡因等麻醉类药品、阿托品原料药等毒性西药、注射用亚锡甲基二磷酸盐等放射性药品、雄烯二醇等兴奋剂类药品。
2.2.2 流产药等计生类药品,如米非司酮胶囊等流产药。
2.2.3 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药监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生川乌等。
2.2.4 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
2.2.4.1 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2.2.4.2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2.2.4.3《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2.2.4.4 其他用药高风险类药品。
2.3 温馨提示
2.3.1 精神类、麻醉类、放射类、兴奋剂类、有毒中药材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
2.4 常见问题
2.4.1 有毒的中药材都有哪些?
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国家药品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阳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等。
2.4.2 其他用药高危性类有哪些?
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内容,目前因用药高风险被列为网络禁售的有: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法罗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等。
3 境内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境外药,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经中国注册批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3.2.2 经境外注册批准,但未经中国注册批准的境外药。
3.2.3 “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指医药健康及医药馆下的商品。
3.3 温馨提示
3.3.1 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在医生监控或指导下使用的药品,含军队特需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3.3.2 非处方药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品,境内非处方药品包装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
3.3.3 本条所述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包括中成药、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方剂、中药配方颗粒及用于制造药品的医药中间体等。
3.3.4 境外药品的注册批准以生产国/地区药品管理部门判定依据为准。
3.3.5 单一的且未经炮制、加工的中药材类初级农产品(有毒中药材除外),可以发布,但发布时不得宣称其治疗功能。
3.3.6 多种中药材按某种配方制成中药或经炮制加工的中药材,属于中药方剂或中药饮片,不得发布。
4 平台认定的与药品作用相同或相似情形的商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针对适应症有主治功能,同时具备用法或用量的无法识别分类的商品。
4.2.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4.2.3 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如氟立班丝氨、回春之夜等。
5 仅可销售给特定机构的医疗器械,及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医疗器械
5.1 规则背景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不得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美容针剂、包皮切割器等医疗器械商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请勿发布。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仅可销售给具备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
5.2.2 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如瑞蓝、微晶瓷等美白针剂,玻尿酸隆鼻隆下巴等溶脂针剂等。
5.2.3 不适宜个人使用且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医疗器械,如包皮切割器等。
5.3 常见问题
5.3.1 含玻尿酸成分的涂抹类美容产品可以发布吗?
可以的,但可用于注射的玻尿酸类产品不得发布。
6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依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但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6.1 规则背景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
6.2.2 依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
6.2.3 其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6.2.4 “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指:医药健康及医药馆下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的商家发布的,且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销售的商品。
6.3 常见问题
6.3.1 哪些商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
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查询所出售医疗器械的具体分类情形。
五 人类健康及医疗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类
1 健康诊断、咨询服务
1.1 规则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生在线咨询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均须通过一定的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特定的职业场所才能提供该项服务。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健康咨询、诊断、治疗服务,如在线诊疗、中医问诊、心理咨询、医疗美容、口腔护理/治疗、基因检测、产后康复、康复理疗/疗养、医疗中介服务,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1.3 常见问题
1.3.1 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是指什么?
特定商品须符合医药健康及医药馆的对应招商标准要求且授权的商品。
2 人体器官、遗体、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服务
2.1 规则背景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际法通用原则及人道主义精神,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遗体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人体器官,如肾脏、肝脏、眼角膜等。
2.2.2 人体遗体。
2.2.3 人类遗传资源,如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等。
2.2.4 为买卖人体器官、遗体、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提供的中介等服务。
六 交通、航空设备及相关服务类
1 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五大总成”;非法拼装的车辆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已报废或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五大总成”。
1.2.2 使用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或其他零部件组装而成的拼装车。
1.2.3 本条款所指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
1.3 温馨提示
1.3.1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2 安全带扣、安全带预紧器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2.1 规则背景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汽车装饰安全带扣、改装安全带扣、原装安全带扣、安全带预紧器等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商品及信息;
2.2.2 可阻止汽车安全带装置在未系安全带情况下发出警报的汽车用品或配件。
2.3 温馨提示
2.3.1 请不要发布任何安全带扣、安全带消音、安全带阻止报警、安全带预紧器等相关信息。
2.3.2 请不要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该类商品。
2.4 常见问题
2.4.1 安全带扣只做装饰或做钥匙扣,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装饰类或钥匙环类安全带扣也具有阻止安全带装置发出警报的功能,请不要发布。
2.4.2 安全带扣不售卖,只做赠品赠送,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安全带扣赠送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使用,引发驾车安全隐患,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出售。
3 航空或铁路相关的设备、配件、模型图纸等须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
3.1 规则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设计的航空器,均应具备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单机适航证才能进入民用航空市场,且产品质量、使用用途事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故请不要发布此类商品。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航空器整机,如飞机、螺旋机、直升机、热气球等。
3.2.2 航空器设备、配件,如发动机、螺旋桨等。
3.2.3 航空器模型设计图纸。
3.2.4 铁路专用设备。
3.3 温馨提示
3.3.1 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也不允许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
七 色情低俗、暴力的商品及相关服务类
1 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招嫖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
1.2.2 含有猥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性行为等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
1.2.3 色情招嫖服务,如色情聊天、提供陪睡服务等。
1.2.4 色情网站论坛、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等。
1.2.5 门事件的视频、图片等。
1.3 温馨提示
1.3.1 请勿发布以性为主要卖点来吸引买家购买的商品或信息。
1.3.2 请勿发布招嫖信息,色情服务等商品或信息。
1.3.3 请勿发布色情网站、论坛相关的商品或信息。
2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读物、游戏;用于传播色情、暴力内容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如粗口歌。
2.2.2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读物,包括漫画、小说、杂志或电子书等。
2.2.3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游戏,如《生化危机》游戏安装包等。
2.2.4 用于传播色情、暴力内容的搜索工具、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
2.3 温馨提示
2.3.1 若您要发布性教育影片,请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2.4 常见问题
2.4.1《生化危机》游戏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生化危机》涉及暴力、血腥内容,所以请不要发布。
3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图片及信息;用于传播低俗信息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含有色情、暴力内容的图片及信息。
3.2.2 含有低俗内容的图片及信息。
3.2.3 用于传播低俗内容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
3.2.4 如上述内容为套图或包含未成年人信息,将加重处罚。
3.3 温馨提示
3.3.1 带有ISBN编码与出版单位名称的写真可以发布。
3.3.2 非正规人体艺术及写真,以恋足、偷拍、绳艺等为题材的图片等都不可以发布。
4 原味内衣及相关商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原味内衣及相关商品,如二手男女内衣等穿过的贴身衣物。
4.2.2 为他人提供原味内衣的销售渠道及服务。
4.3 常见问题
4.3.1 什么是原味内衣,可以发布吗?
原味内衣指的是穿过的贴身衣物。无论从卫生角度,还是从败坏社会风气的角度来说,都是不适宜出售的,因此请不要发布。
5 境外成人秀商品
5.1 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违背公序良俗,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泰国成人秀、天皇秀等。
5.3 温馨提示
5.3.1 泰国成人秀、天皇秀此类商品违背公序良俗,请勿发布。
6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的商品及人造处女膜等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迷药类。如听话水、以及描述有至昏迷和失忆等情形。
6.2.2 圣女贞德红等人造处女膜。
7 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或信息
7.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含有未成年人不良形象的商品或信息,包括不雅姿势、暴露穿着或聚焦私密部位。
7.2.2 含有暴露未成年人敏感部位的商品或信息,如明显勾勒未成年人私密部位。
7.2.3 含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性暗示、性动作等软色情内容的商品或信息,如将打飞机、sexy、fuck等信息与儿童商品或信息相关联。
7.2.4 成人类目商品含有未成年人信息。
7.2.5 含有违规未成年人信息的商品,如化妆品类商品中使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儿童模特肖像。
7.2.6 其他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商品或信息,如儿童邪典。
八 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与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类
1 含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破坏国家政治稳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商品或信息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破坏国家政治稳定的商品、服务或信息。
1.2.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商品、服务或信息。
1.2.3 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如国家机关发布的涉密文件、内部资料等。
1.3 温馨提示
1.3.1 含有上述有害信息的非法组织宣言、名称、标识等,也是禁止发布的。
2 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种族歧视的商品或信息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商品或信息。
2.2.2 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商品或信息。
2.2.3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的商品或信息。
2.2.4 地域、民族、种族歧视,恶搞、丑化民众和民俗,损害民族尊严,或借此牟利的商品或信息等,如非洲喊话、黑人举牌、黑人祝福定制、教非洲儿童说脏话等。
2.2.5 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或伤害宗教感情的商品或信息。
2.2.6 传教类商品或信息,如念经机、传教视频等。
2.3 温馨提示
2.3.1 含有上述有害信息的非法组织宣言、名称、标识等,也是禁止发布的。
3 含有损害国家荣誉、名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思想的商品或信息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损害国家荣誉、名誉的商品或信息,如对中国使用辱蔑称谓的商品或信息。
3.2.2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3.2.3 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思想的商品或信息,如:
3.2.3.1 宣扬纳粹或二战期间军国主义思想的商品或信息。
3.2.3.2 含有纳粹或二战期间军国主义国家军事、政治标识的旗帜、配饰、服饰等。
3.3 温馨提示
3.3.1 含有上述有害信息的非法组织宣言、名称、标识等,也是禁止发布的。
3.3.2 辱蔑称谓是指含有侮辱蔑视性质或强烈殖民色彩的特定称谓,常见如“支那”等;也包括对港澳台地区使用该类辱蔑称谓。
3.3.3 含有纳粹相关标志的兵人玩具可以发布,但商品主图中须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参照物(如尺子,硬币,电池等)明示长度、大小。
4 含有传播或评议国家政策、国家领导人、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宗教活动及等商品或信息
4.1 规则背景
国家政策、领导人、政治及社会事件、宗教活动等信息的传播应保持正常宣导取向,任意的传播或评论易造成不良影响。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传播或评议国家政策、政治事件、社会事件的信息。
4.2.2 传播或评议宗教活动的信息。
4.2.3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内外国家领导人及其亲属的名义、形象(真人和卡通)进行广告宣传,使用领导人同款、肖像等信息招徕消费者或商品描述中出现其题词、口号等。
4.3 温馨提示
4.3.1 含有上述有害信息的非法组织宣言、名称、标识等,也是禁止发布的。
5 法律规定禁止出版发行的内容、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书籍或境外政治书籍、杂志、音像制品等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法律规定禁止出版发行的内容,如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等。
5.2.2 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书籍类商品,如刘弘章“刘太医的系列丛书”包括《刘太医谈养生》、《病是自家生》、《是药三分毒》、《一步错百步歪》、《有病早知道》、《看病不求人》。
5.2.3 境外政治书籍、杂志、音像制品等。
6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集邮市场管理办法》、《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如邮票票名为“中华民国邮票”等。
6.2.2 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如带有政治宣传性质的台湾发行邮票,印有蒋介石“就职纪念”、“六秩寿辰纪念”、“光复大陆”、“建国纪念”、“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等字样的邮票等。
6.2.3 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如1949年-1955年大陆运至台湾的加印台币面值的民国邮票。
6.3 温馨提示
6.3.1 1949年10月以前发行的票名为“中华民国邮政”类邮票可以发布,但应在商品主图中清晰展示邮品正面。
7 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7.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 具体情形如下
7.2.1 破网、翻墙软件、VPN代理类商品或服务,如自由门、无界、逍遥游、VPN账号、提供境外IP服务的境外服务器、软件、卡密及变相的网络加速器等。
7.3 常见问题
7.3.1 什么是翻墙软件?
翻墙软件是指通过代理链接访问境外网站的软件。
7.3.2 无代理服务的硬件、VPN相关书籍是否可以发布?
可以。
九 军用、警用等国家机关相关用品类
1 军用、警用、其他国家机关部门的服饰配件及其仿制品、大型徽章及其仿制品、军功章及其仿制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管理和发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军警、警用的服饰及配件:如服装服饰、服装配标、臂章、领带、肩章、资历章、功勋章、荣誉章、腰带、鞋帽,手套、头套、围脖、反光背心、警犬服饰及配件等。
1.2.2 工商局、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人员的服饰及配件,如衣服、帽子、领花,肩章,帽徽,徽章等。
1.2.3 军用、警用、国家机关部门的制服仿制品及配件仿制品。
1.2.4 大型悬挂徽章类商品,如国徽、公安、部队、法院、检察院、工商、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大型悬挂徽章。
1.2.5 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如八一勋章等。
1.3 温馨提示
1.3.1 任何商品信息中不能出现军警服饰及相关配件、军警器械等内容。
1.3.2 请勿发布类似警服的保安服或儿童服饰等。
1.4 常见问题
1.4.1 所有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都是禁售的吗?
是的,我国现役军警服务、徽章、专用设备(警用爆闪灯、手电等)及以假乱真、易造成混淆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警服饰及配件的仿制品都是不可以发布的。
1.4.2 警犬类服饰及胸背带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警犬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力,故警犬的服饰及胸背带也属于军警服饰范围。
2 军用、警用的设备制品及其仿制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军用警用设备、制品、专用软件:如执法记录仪、望远镜、对讲机、警戒线、灯箱、巡逻车、阻车设备、鸣笛设备、手铐、脚镣、指铐、塑料扎带、审讯椅、胡椒喷雾剂、头盔、防弹衣、防刺服、战术腰带、八件套、网枪、防暴盾牌、强光手电、车灯、爆闪灯、防爆桶、军/警车、证件套、伸缩棍、警务通等。
2.2.2 军用警用设备制品的仿制品。
2.3 常见问题
2.3.1 金属手铐、脚镣及拇指铐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金属手铐、脚镣及拇指铐能够强制约束个人的人身自由,具有与军警用手铐相同的作用。
3 不当使用军用、警用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门标志、人员名义和人员形象进行宣传的商品及信息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军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请勿在商品本身使用军用警用、国家专属的一些标志。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商品本身包含了不当使用的军用、警用、国家机关部门标志、党徽、党旗、国徽、国旗、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等。
3.2.2 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4 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4.1 规则背景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了维护公平、安全、有序的购物环境,拼多多不允许出售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禁止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炒作“特供”、“专供”概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人民大会堂特供等政府机关专用类商品或信息。
4.2.2 滥用军队专用、特供等关键词的商品或信息。
4.2.3 酒类包括国家机关及领导特供酒、军队特供酒、军需酒等。
4.2.4 军用药膏、军医、老军医、军医推荐、军营等涉军商品或描述。
4.3 常见问题
4.3.1 发布的茅台酒为什么被删除了?
如果您发布的茅台酒的包装或商品信息中表明为特供商品,如国家政府机关专用、部队专用等,都会被删除。
十 侵犯和泄露隐私类
1 用于侵害信息或数据的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盗取他人隐私的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如QQ聊天记录器、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等。
1.2.2 未经授权,通过手机号码或IP地址进行定位的软件或服务,隐私信息查询服务,如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
1.2.3 采集身份信息的软件、设备及服务。
1.2.4 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文件、复印件、回执单等。
1.2.5 个人隐私信息及数据,如特殊人群信息、手术视频、医美整形资料、各类培训或课程学员名单、个人户籍档案、证书资料、车辆登记信息、驾照信息、银行业务信息、手机电话清单、个人邮箱论坛信息、个人消费记录、个人简历、买卖家数据等。
1.2.6 企业信息及数据,如公司企业名录、商家信息等。
1.2.7 网络监控软件。
1.3 温馨提示
1.3.1 不要在商品信息中涉及任何诱导买家做不道德行为的描述。
1.3.2 大楼、道路的远程监控软件,如VNC、波尔等可以发布。
1.3.3 正规出版的企业名录、参展商名录等书籍是可以发布的,但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2 黑客相关的软件、工具、教程类商品及服务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未经授权,用于控制他人电脑操作的商品或信息,如远程控制软件、监控软件等。
2.2.2 影响网络用户安全的商品或信息,如计算机病毒、漏洞信息、钓鱼网站及源码、DDOS攻击等。
2.2.3 破解账号密码、入侵、强制进入的软件、工具、教程、服务。
2.2.4 黑客论坛的账号、邀请码,黑客教程。
2.2.5 无线信号扫描工具、软件、教程及服务,如扫信软件等。
2.3 常见问题
2.3.1 黑客软件可以发布吗?
黑客软件违反了《互联网管理条例》,对他人的个人隐私或计算机运行造成侵害,因此请不要发布。
3 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窃听窃照的设备、软件及相关服务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用于监听、监视、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如手机监听卡、窃听器、窃听设备、透视眼镜等。
3.2.2 极具隐蔽性的,同时具有监听、监视、录音功能的商品或信息,如伪装成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U盘式等。
3.2.3 偷窥及非法记录的设备,如反猫眼偷窥设备、间谍设备等。
3.3 温馨提示
3.3.1 方块状插卡式老人小孩看护器类商品或信息可以发布,但不要通过任何形式,使消费者以为可以用于监听、偷窥等非法或不道德用途,如在商品描述中使用 “监听器”等诱导性描述。
3.3.2 摄像功能明显,不具隐蔽性的条状录音笔可以发布,但不要出现任何诱导性描述。
十一 盗窃、作弊、骚扰他人、赌博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类
1 非法所得的商品
1.1 偷盗、走私、抢劫、欺诈、无人认领等非法所得
1.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1.2.1 偷盗、抢劫所获得的物品。
1.1.2.2 走私、海关罚没的商品及相关服务。
1.1.2.3 无人认领的、遗失无主的物品。
1.1.2.4 通过非法资金或渠道获取的充值卡类商品或充值服务。
1.1.3 温馨提示
1.1.3.1 请不要发布非法途径获得的商品或信息。
2 偷盗工具类商品及服务
2.1 用于达到盗取目的的工具、教程及服务
2.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信部《关于现阶段暂不允许开展电话回拨业务的通知》、《关于做好回拨业务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1.2.1 万能开锁、快开工具等撬锁工具。
2.1.2.2 开锁教程、书籍。
2.1.2.3 汽车信号干扰器、汽车遥控复制器、汽车钥匙解码器等。
2.1.2.4 用于无线电信号、卫星信号接收、发送、屏蔽的设备、软件、服务。如卫星锅、高频头、接收机、黑卡、编码器、解码器、解压及接收一体装置、服务(费)、账号、数字电视破解卡、手机信号屏蔽器、GPS信号屏蔽器、可收看境外电视内容或黄色内容的电视棒、网络播放器、无人机相关的破解服务及教程(如FCC破解)等。
2.1.2.5 有蹭网功能的设备及服务,如无线网卡,用于蹭网的设备等。
2.1.2.6 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2.1.2.7 手机卡复制器、手机串号修改软件等。
2.1.3 温馨提示
2.1.3.1 快开工具、万能钥匙等撬锁工具、开锁相关教程、书籍(不管是否正规出版)都不可以发布。
2.1.3.2 商品信息中明确表示可以收看境外电视台或港澳台地区的电视台的网络播放器不可以发布,其他网络播放器可以发布。
2.1.3.3 具有屏蔽、阻断、干扰手机信号或者GPS信号功能的屏蔽器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2.1.3.4 商品信息中涉及任何非法描述,诱导买家做不道德行为,或者写明“请勿用于非法用途”的商品,都不可以发布。
2.1.4 常见问题
2.1.4.1 开锁工具可以发布吗?
锁匠用的修锁用具是可以发布的,快开工具、万能钥匙等撬锁工具则不可以发布。
2.1.4.2 电视棒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其他电视卡类商品标题、描述、主图等商品信息中也不可以出现“电视棒”等诱导性描述。
2.1.4.3 数字电视破解卡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通过标题、图片或是描述中任一处可判定商品为利用非法手段免费收看数字电视的数字电视破解卡类商品,都不可以发布。
2.1.4.4 蹭网卡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号码。”蹭网卡盗用他人电信信号,不可以发布。
3 用于作弊的工具类商品及服务
3.1 用于达到作弊目的的工具、教程及服务
3.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1.2.1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印章、防伪标签,如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等。
3.1.2.2 考试考核作弊用具、计量结果伪造用具、票据伪造冒用工具及服务,如改装作弊用具、代打卡指纹膜、考试作弊用具、出租车发票打印机、作弊耳机等。
3.1.2.3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及考试替考服务,如应年四六级英语、中高考、公务员考试等考前、考中答案及替考服务。
3.1.2.4 学业研究、学业任务代写、辅助服务,如代写论文、毕业设计、作业、研究课题、开题报告、论文辅导、修改润色、代查询文献资料。
3.1.2.5 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及服务,如防电子眼拍摄的车牌架、变号车牌数字贴、车牌隐形喷剂、驾校作弊工具等。
3.1.2.6 内容改变类商品及服务,如变声设备、变声软件、朋友圈素材、IP修改软件、定位修改器、手表心电图破解服务等。
3.1.2.7 作弊教程及服务,如无货源软件及教程、薅羊毛教程、图片申诉PS服务等。
3.1.3 温馨提示
3.1.3.1 汽车创意数字贴产品,必须展示实物图才能发布。
3.1.3.2 正规出版的四六级英语考试的参考教材、资料允许出售,但要在商品详情中写明ISBN编码及出版单位名称。
3.1.3.3 论文的翻译服务、论文的重复率查询服务是可以发布的。
3.2 具有作弊风险的商品及服务
3.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2.1 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单证及相关服务,如火车票、发票、外贸单证、汇票、海关发票、提货单、原产地证书、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服务等。
3.2.2.2 以用户的特定资质为购买、使用前提的商品或服务,如可随意填写所属人信息的品牌授权书、志愿者证明,公租房资格、廉租房资格等。
3.2.3 温馨提示
3.2.3.1 报销期限外的票据可以发布。
3.2.3.2 当年及前一年最后一季度的发票均在报销期限内,都不可以发布。
3.2.3.3 含有加税点开(发)票、不开发票等不当描述的商品、服务或信息,不可以发布。
3.2.3.4 婚介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可以发布。
3.2.4 常见问题
3.2.4.1 什么是翻墙软件?
翻墙软件是指通过代理链接访问境外网站的软件。
3.3 代炒作、代投票、代删除等不当获取流量或人气,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商品或信息
3.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破坏信息网络安全与秩序、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商品及服务都不可以发布。
3.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3.2.1 代刷服务,如炒作人气、代刷粉丝、代刷听众人数、代刷排行、代刷流量、代拉新推广、代刷注册量、顶帖删帖服务、代网络投票、代刷商品浏览量、商品收藏量、店铺收藏量等。
3.3.2.2 代发代删服务,如顶帖删帖、有偿发布、代发布/删除特定信息等。
3.3.2.3 提升店铺或商品评价的服务。
3.3.3 温馨提示
3.3.3.1 代刷粉丝类、代认证商品可以发布吗?
代刷粉丝及代认证的服务都是不可以发布的。代刷粉丝为炒作人气商品,违背公平原则,代认证涉及到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因此请不要发布。
3.4 用于提高抢购成功概率、干扰拼多多正常秩序的软件或服务
3.4.1 规则背景
该类商品严重干扰拼多多的正常运营秩序,影响拼多多的正常经营体系,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3.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4.2.1 秒杀器。
3.4.2.2 抢票软件。
3.4.2.3 抢红包软件。
3.4.2.4 商品复制软件。
3.4.2.5 进店提醒软件。
3.4.2.6 恶意差评软件。
3.4.2.7 删除中差评服务。
3.4.2.8 拼多多违规考试代考服务。
3.4.2.9 拼多多验证码接收服务。
3.4.2.10 拼多多拼单卡及其相关代购服务。
3.4.2.11 拼多多红包、优惠券出售或套现等。
4 用于骚扰他人的工具类商品及服务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群发软件、设备以及服务极大地干扰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且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恶意骚扰等非法用途,因此该类商品或信息不可以发布。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等。
4.2.2 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如短信猫等。
4.2.3 改号设备、改号软件、一卡多号设备及其读写器等。
4.2.4 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如多卡接收器\卡槽 、多卡宝、GoIP设备、猫池等。
4.2.5 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或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设备、软件及服务,如短信猫、网页\APP\账号代短信验证服务及软件、IP修改/代理/伪造的软件及服务、打码/扫码/接码平台、IP转换软件及服务、秒拨IP等。
4.2.6 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如伪基站、VOIP、Google Voice等。
4.2.7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商品和服务,如:短信端口服务\源码、仿冒网页\APP\小程序制作服务或源码等。
5 赌博、博彩类商品及服务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赌博、博彩用具及软件类商品:如老虎机、赌博机、水果机。
5.2.2 提供赌博、博彩服务的平台、网站及开发服务。
5.2.3 为赌博、博彩提供作弊功能的商品或服务,如遥控色子、透视扑克等赌博用具。
5.2.4 赌博、博彩相关游戏、游戏币回收、充值等商品或服务。
5.2.5 六合彩、私彩、彩票计划等利用彩票彩种开展非法博彩活动或彩票预测服务。
5.2.6 网络彩票、网络有价竞猜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如世界杯押注。
5.3 温馨提示
5.3.1 过期、收藏类的彩票可以发布,但发布时必须注明彩票时间和第几期。
6 不适宜开展的代办及挂靠类服务
6.1 规则背景
代办及挂靠类服务惯常出现在社会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事务等领域,此类服务易干扰社会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事务的正常秩序。同时,也极易造成诚信风险,妨害公平。因此,平台明确禁止违反国家法法规、行政规章及政策的代办服务;对于其他代办服务,平台评估其风险特征,制定《拼多多不适宜开展的代办及挂靠服务目录》(详见附件一),依照该目录实施禁止性管理。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政策的代办及挂靠类服务,如代考驾照、代办行驶证/驾驶证、代扣交通违章扣分服务、代办转让机动车指标(车牌/临牌)、代刷医保卡、代办/代缴/代开户/挂靠社保、代办/代缴/代开户/代提取/挂靠公积金、代办落户/居住证、为不符合领取失业金人群办理领取服务等。
6.2.2 严重破坏拼多多经营秩序或妨碍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秩序等的代办及挂靠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拼多多不适宜开展的代办及挂靠类服务目录》(附件一)。
6.2.3 代写党政文章、素材等。
7 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或服务
7.1 规则背景
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及服务存在利用假机票、假证规避合法过关、签证办理等出入境流程,可能造成消费者无法过关或拘留的风险,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或服务,如无有效港澳通行证过香港澳门、用于办理签证的商务邀请函等。
7.3 温馨提示
7.3.1 无有效港澳通行证过香港澳门服务,通常是借第三国机票过境香港、澳门,存在利用假机票、假证规避合法过关、签证办理等流程,可能造成消费者无法过关或拘留的风险,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勿发布。
7.3.2 任何公司的商务邀请函不存在出售服务,请勿发布。
8 棋牌类游戏币商品及充值类服务
8.1 规则背景
棋牌类游戏的游戏币交易存在较高风险,极易被网络赌博行为利用,因此,拼多多平台禁止发布与此类商品相关的信息。
8.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8.2.1 棋牌类游戏的游戏币交易。
8.2.2 棋牌类游戏的充值类服务。
8.3 常见问题
8.3.1 包含棋牌类游戏的复合型游戏平台的游戏币及充值类商品是否可以发布?
如果复合型游戏平台的游戏币可用于平台上包含棋牌游戏及其他游戏的所有游戏,那么该复合型游戏平台的游戏币及充值类商品均不可发布。
十二 金融相关商品及服务类
1 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伪造的货币:仿照真币的图像、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货币。
1.2.2 变造的货币:在真币基础上利用挖补、揭页、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方法制作的货币。
1.2.3 印制货币的设备,如印钞机、印钞纸等。
1.3 温馨提示
1.3.1 伪造货币: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货币的行为。
1.3.2 变造货币: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2 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
2.1 规则背景
2.1.1 请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中介、支付等服务。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
2.2.2 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
2.2.3 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
2.2.4 存储数字货币的专用设备,如数字钱包等。
2.2.5 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
3 仅限特定金融机构方可提供的商品或相关服务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银行发行或承办的银行卡、信用卡、证券卡等。
3.2.2 非法或仅限国家金融机构或特定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服务、软件源码,如贷款服务或软件、信用卡代还服务或软件、信用额度提升服务、投资理财服务、证券服务、套现服务、金融咨询服务、证券咨询服务、期货咨询服务等。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相关业务许可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除外。
3.2.3 炒股软件、荐股软件、配资软件等具备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
3.2.4 外汇市场交易服务、平台软件或源码和开发服务。如MetaRrader4、EXNESS 、Nordfx等外汇交易平台及其相关的充值、代付、兑换、回收、非法教程等服务。
3.2.5 Pos机。
3.3 温馨提示
3.3.1 银行正规发行的不具有银行卡功能的收藏卡或者纪念卡可以发布。
3.3.2 POS机的电池、充电器、辊胶棒等周边设备或耗材,允许发布,但不得展示POS机设备图片。
3.3.3 热敏纸、定制易拉宝、桌布、T恤类商品,商品信息中不得出现“pos”、“pos机”等图片或文字信息。
4 非法传销类商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刑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被法院、公安机关等认定为非法传销性质的商品。
4.2.2 已涉案、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介入调查,涉嫌非法传销性质的商品。
4.2.3 涉嫌非法传销被曝光,引起重大舆情的商品。
4.2.4 发布涉嫌传销性质的平台信息的商品。
4.2.5 涉嫌非法传销被曝光,引起舆情的商品。
4.2.6 发布用于传销或协助传销模式发展的诱导信息、辅助工具等商品。
4.3 常见问题
4.3.1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传销呢?
非法传销指的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4.3.2 相关平台的实物商品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此类平台/品牌的注册、推广、积分、源码系统、包括实物商品均不允许发布。
5 人民币及仿制品、外币及仿制品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流通中的人民币、外币。
5.2.2 人民币制作的其他物品,如硬币戒指等。
5.2.3 仿制人民币、外币,即以人民币、外币材质或图案背景制作的商品,如:
5.2.3.1 人民币或外币的仿真币、学习币、儿童币、魔术币、点钞券、票样、练功券等。
5.2.3.2 违反人民银行相关管理规定的印有人民币或外币图案的物品,如人民币抱枕、人民币钱包、人民币水杯、人民币吊饰、人民币手机链、人民币火机等。
5.3 温馨提示
5.3.1 人民币收藏空册可以发布,但不得有类似涉嫌销售货币的描述引导,且必须在标题中写明是空册,并有打开展示的图片。
5.3.2 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正规出版物是可以发布的,但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6 非法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或相关产品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本外币结售汇业务应由经批准的金融机构经营,不得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同时,个人结售汇业务亦需遵守年度总额管理等相关规定。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非法买卖外汇类商品、兑换外汇服务、信贷额度套现及支票套现服务。
6.2.2 非法跨境代转账、代缴费服务。
6.2.3 PayPal(贝宝)、LibertyReserve(简称LR)、WebMoney(简称WM)、PerfectMoney(完美货币)、alertpay(Payza)、e-bullion等电子货币的充值、代付、兑换、回收等服务。
6.2.4 支付宝、微信、财付通或其他境内涉跨境支付机构的充值转账服务。
6.2.5 境内银行对公账户代办服务。
6.2.6 支付机构的即时到账接口或其代开通服务。
7 非法集资类商品
7.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条例的相关规定。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涉嫌非法集资类商品,如未得到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许可以个人名义发布集资或募捐类的商品。
十三 违反公序良俗、封建迷信类的商品及服务
1 违反自然科学、封建迷信类的商品及服务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活动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都不可以发布。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以周易、命理等名义宣扬迷信、诱导从事迷信活动,如算命、占卜、改运、诅咒、巫蛊等。
1.2.2 含有人体成分的人骨法器。
1.2.3 以运功等方式治疗疾病。
1.2.4 算命服务、降头术。
1.2.5 预测生男生女服务。
1.2.6 法事、超度等迷信服务和符咒类商品。
1.2.7 其他违反自然科学的活动。
1.3 温馨提示
1.3.1 正规出版的风水命理类书籍可以发布,但要在商品详情中标明ISBN编码和出版社单位名称。
2 违背公序良俗,通过吸引消费者眼球等进行营销宣传的商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活动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都不可以发布。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含有哄睡叫醒、租售男女朋友服务以及PUA教程、撩妹视频等。
2.2.2 用于骚扰他人的工具类商品及服务,震楼器、不倒钉。
2.2.3 实际不存在类无意义商品。如:花钱买教训、智商充值、虚拟活体等。
2.2.4 商品中对他人使用含有侮辱谩骂字眼的词汇、动物指代词汇、人身攻击、诅咒词汇等不文明用语商品,如商品层面含有“诅咒亲属”类字样。
2.2.5 不良价值导向商品。如:教唆自杀商品,情侣忠诚度测试服务,拜金炫富商品等。
2.2.6 借用违法违纪人物或事实进行营销的商品。
2.2.7 借社会/热点事件进行营销的商品。
2.2.8 发布敏感价格信息,发布天价商品 ,恶意哄抬物价,或在特殊紧急状态下违反有关部门价格管控要求。
2.3 温馨提示
2.3.1 正规出版的风水命理类书籍可以发布,但要在商品详情中标明ISBN编码和出版社单位名称。
2.3.2 随着拼多多和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某些新的、国家不允许的、危害平台或消费者利益的、或网民普遍不认可的行为或信息,可能在本规范中没有涵盖但却又非常紧急、重要需要管控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平台有权不经事先通知,依据《拼多多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等平台协议及规则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商品信息、商品下架、限制店铺资金提现、扣除保证金、解除协议或终止合作等。
十四 未经允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1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如1969年出土于甘肃省某墓中的马踏飞燕等。
1.3 温馨提示
1.3.1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一律不得发布。
1.4 常见问题
1.4.1 文物和收藏品都是禁止发布的吗?
不是的,文物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收藏品不受限制。如果是文物,即使声明用于收藏,仍然是不允许发布的。
2 拼多多提供的各项服务账号、未经授权使用或仿冒拼多多及其关联公司产品的软件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拼多多店铺及账号。
2.2.2 网银钱包账号、交易号等。
2.2.3 网银钱包充值卡、充值服务。
2.2.4 拼多多账号。
2.2.5 仿拼多多类及其关联公司的商品或信息。
2.2.6 拼多多企业名录等。
3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带有奥运会标志、名称或奥运会特许类商品,如奥运徽章、奥运纪念币、奥运吉祥物等。
3.2.2 带有世博会标志、名称或世博会特许类商品,如世博徽章、世博纪念币,世博吉祥物等。
3.2.3 带有亚运会标志、名称或亚运会特许类商品,如亚运徽章、亚运纪念币,亚运吉祥物等。
3.3 温馨提示
3.3.1 如您因发布该类商品被违规处理,请您务必查看店铺中其他商品并及时处理,避免再次违规。
3.4 常见问题
3.4.1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中,是指未经什么许可?
未经许可是指未经上述活动的组委会或有权方许可。
4 不得私自转让的物流类商品及补助类商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快递面单持有的主体只能是快递公司,快递面单的用途也只能用于快递服务。同时,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是经过国家授权的,只有国家机构能发放,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物流类商品,如物流包裹单、面单、单据凭证、单号、单号生成器等。
4.2.2 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商品,如家电下乡类商品、北京京郊旅游手册等国家无偿发放的商品、政府免费发放的消费券等。
4.3 常见问题
4.3.1 发布的冰箱为什么被删除了?
如果您发布的商品信息中表示此为家电下乡活动的冰箱,属于国家补助类商品,会被删除。
5 烟草及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及相关产品
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成品卷烟、雪茄烟及其组成部分,如滤嘴棒、卷烟纸、空烟筒、烟丝、烟叶、复烤烟叶、烟油等。
5.2.2 将烟丝和烟纸加工成成品烟的烟草专用机械。
5.2.3 电子烟及相关商品,如电子烟套装、雾化器、烟油、烟弹、注油工具或服务、加热卷烟烟具或其他可能存在隐形销售电子烟的商品等。
6 实际入住人无需经过酒店实名登记便可入住、或因商家原因导致交易订单中载明的入住人信息与商家在酒店预留的入住人信息不符的酒店类商品或服务
6.1 规则背景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条例,酒店需要对入住人身份进行查验,若实际入住人未经过酒店实名登记便可入住的,酒店可能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发纠纷。
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卖家通过增加消费者为同住人等方式实现消费者入住,因此需保证在平台登记的入住人与酒店预留的入住人相符。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实际入住人无需经过酒店实名登记便可入住的酒店类商品或服务,如房卡房。
6.2.2 平台登记的入住人与酒店预留的入住人不符。
6.2.2.1 卖家发布“在平台登记的入住人将与酒店预留的入住人不一致”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卖家在商品详情页等页面告知消费者发布在平台登记的入住人将与酒店预留的入住人不一致。
6.2.2.2 消费者预定后,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订单中载明的入住人信息与卖家在酒店预留的入住人信息不符。
7 已激活的手机卡、上网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
7.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需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激活过的手机卡。
7.2.2 激活过的固定电话号码。
7.2.3 激活过的流量卡(如3G/4G/5G上网卡)。
7.3 常见问题
7.3.1 激活过是指什么?
激活过指需要实名登记信息的号卡在销售之前已经被他人注册但未注销的行为。
7.3.2 入网是指什么?
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7.3.3 IP卡属于禁售范围吗?
IP卡暂不属于禁售范围。
8 未经实名登记便可登录使用的通话、上网类商品及服务
8.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 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8.2.1 集团卡,如物联网卡。
8.2.2 实际使用人未经境内运营商实名登记便可登录使用的通话、上网类商品及服务,如Wlan账号密码。
8.3 温馨提示
8.3.1 商家可以随硬件设备(如Mifi、车机、儿童手表等)赠送物联网连接服务,但必须确保其所提供的物联网卡服务能满足手机拼多多物联网卡机卡绑定、实人认证等强制性要求。
9 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及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兑换的机票
9.1 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或信息存在较大风险导致旅客无法乘机,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9.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9.2.1 航空公司积分、里程。
9.2.2 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兑换的机票。
10 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10.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0.2.1 通讯增值业务消费类的商品,如通讯增值业务自消费的SIM卡和消费硬件等。
11 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1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勿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1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1.2.1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
12 使用电信运营商积分及话费兑换商品
12.1 规则背景
电信运营商积分及话费仅可本人通过官方兑换商城或其他官方途径进行兑换商品或者服务,任何使用他人积分或者话费兑换或商家代为兑换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话费、流量等)存在较大风险,容易导致消费者损失,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13 海南离岛免税代购类商品及服务
13.1 规则背景
13.1.1 请遵守《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已经在海南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任何人不得倒卖、代购、走私其免税商品。
1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3.2.1 海南离岛免税代购类商品;
13.2.2 海南离岛免税代购及相关服务;
13.3 常见问题
13.3.1 海南离岛免税补货服务是否允许?
具有海南离岛免税经营资质的商家在平台上开设店铺,为符合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会员提供的离岛补货服务,是允许的。
14 气象资料
14.1 规则背景
14.1.1 根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等相关规定,不得售卖其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获得的气象资料。
1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4.2.1 气象资料;
14.2.2 对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以及对其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
14.2.3 用作向外分发或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也不得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
15 境内运营商的上网资费卡或资费套餐及SIM卡
15.1 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 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5.2.1 拼多多禁止出售:境内运营商(包含境内虚拟运营商)的IP电话卡/长途卡、网络电话卡、上网资费卡/流量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新号码套餐、及境内运营商(包含境内虚拟运营商)的国际卡/国际上网资费卡等。
15.3 常见问题
15.3.1 境外运营商的国际卡/国际上网资费卡是否可以发布?
可以发布。
十五 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1 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三有“动物及相关商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附录中包含的动物。
1.2.2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
1.2.3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
1.2.4 相关商品,包括上述附录中动物的内脏、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1.3 温馨提示
1.3.1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1.3.2 商品为医药类,且符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除外。
1.4 常见问题
1.4.1 我可以发布鹿胎制品吗?
符合保健食品标准的鹿胎制品可以发布外,其余不可发布。
2 已灭绝动物、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3 国家保护类植物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植物。
3.3 温馨提示
3.3.1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3.3.2 人工栽培、繁殖的国家保护类植物的树苗、盆栽等可以发布。
4 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使用的捕杀设备及工具会对人身、动物等造成严重生命危害,因此此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电力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
4.2.2 捕鱼机、电鱼机、抓鱼机等捕鱼设备及其配件,如电捕器,电捕机,电捕逆变器,电捕升压器,超声波逆变器,超声波升压器,超声波背机,超声波船机等。
4.2.3 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包括双船单片多囊拖网、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等。
4.2.4 诱捕动物工具,如绳套、捕鸟器、诱鸟器等捕鸟工具;捕兔夹,野鸡网、野猪夹等捕兽工具。
4.3 常见问题
4.3.1 汽车上用的逆变器可以发布的吗?
可以的,但捕鱼、电鱼、抓鱼用的逆变器不可以发布。
4.3.2 用于正常生活用途的工具在发布时,请勿使用了捕杀野生动物的功能的描述,如捕鼠笼可以捉黄鼠狼,绳子可以做成野生动物捕捉工具。
5 公益性、地域性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5.1 规则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出于公益的角度,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拼多多不允许发布公益性、地域性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猫狗肉及皮毛制品。
5.2.2 鱼翅类商品。
5.2.3 熊胆及熊胆制品。
5.2.4 食人鱼类商品。
5.2.5 长江流域及其相关地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5.3 常见问题
5.3.1 我可以发布藏视明眼药水吗?
不可以,因为藏视明眼药水中含有熊胆成分。
5.4 温馨提示
如药品属于医药类,且符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除外。
十六 网络游戏、账号及相关服务类
1 互联网用户账号类商品或服务
1.1 规则背景
互联网用户账号密码在卖家手里可随时找回,极易引发交易及后续用户使用风险。网盘账号类因网盘内所储存的内容存在涉黄、盗版侵权等风险。另外,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类与用户个人隐私、言论存在较高关联,故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
1.2.2 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代注册服务。
1.2.3 网盘账号类商品。
1.2.4 为以社交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账号提供运营、教程等服务。
1.2.5 互联网用户账号认证及信息维护。
1.3 常见问题
1.3.1 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类商品与网盘账号类商品的区别是什么?
前者类型的账号造成的资金损失、隐私泄露、名誉伤害等不良后果较后者严重很多,其风险程度极易被扩大,因而拼多多将其归为禁售商品。
2 未经国家备案、官方已停止经营、外挂、私服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类商品及服务;游戏版权号交易及相关服务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解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所有境外(包含港澳台)的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的游戏、点卡、游戏货币、装备等。
2.2.2 已经停止运营的游戏、点卡、游戏货币、装备。
2.2.3 外挂类商品,如外挂的程序、软件和客户端、外挂卡、外挂性质的游戏辅助软件或游戏辅助卡等。
2.2.4 私服类商品,私服架设服务、私服程序、私服网站、私服源码、私服服务器和空间等。
2.2.5 游戏版权号交易及相关服务。
2.3 温馨提示
2.3.1 请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查询相关资料,如咨询文化部电话:010-59882100。
2.3.2 不得利用外挂性质的辅助软件、存档等方式进行游戏代练服务或获取游戏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
2.4 常见问题
2.4.1 如果购买的商品为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我该怎么办?
依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您可以联系运营商。
十七 欺诈类
1 抽奖类商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时间不可查询、无法在72小时到账或一些增值业务,会有较大的欺诈风险,请勿发布。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任何游戏的抽奖,如CF道具抽奖、随机选取等形式的商品或信息。
1.2.2 随机道具的序列号,如任何形式的穿越火线游戏道具序列号。
1.2.3 博彩性质类实物商品,如消费者花0.1元购买到一次抽中一双鞋子的机会、福袋/盲盒类商品。
1.3 温馨提示
1.3.1 请您不要发布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商品或服务。
1.3.2 未经拼多多许可的抽奖类商品均不得发布。
1.4 常见问题
1.4.1 什么是抽奖类商品?
抽奖类商品是指商品信息中带有“抽奖”、“福袋”等字样或其他实际交易中为抽奖、博彩性质的商品。
2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时间不可查询、无法在72小时到账或一些增值业务,会有较大的欺诈风险,请勿发布。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腾讯增值服务,如QQ钻、QQ会员等。
2.2.2 迅雷会员、新浪微博会员等虚拟包月、包年类服务等。
2.3 温馨提示
2.3.1 通过官方平台开通的虚拟增值服务可以发布,如通过官方渠道开通的腾讯红钻、黄钻、蓝钻、迅雷包月、包年会员等增值服务。
2.4 常见问题
2.4.1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是什么?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指的是,如通过手机、宽带等非卡密直充方式开通的QQ增值或者迅雷等业务,且不能提供服务可用时间查询的商品。如手机代刷的QQ钻、QQ会员、CF会员、迅雷会员等虚拟包月、包年类服务商品。
3 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3.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时间不可查询、无法在72小时到账或一些增值业务,会有较大的欺诈风险,请勿发布。
3.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 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官方无法查询到的话费类商品。
3.2.2 话费的返还期限不可确定的,比如充值100元话费返还50元,但是返还的50元没有明确的返还时间。
3.3 温馨提示
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是指一定金额的话费通过每个月返还一定金额,在几个月中返还完的产品。
4 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自消费者付款时起算)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4.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时间不可查询、无法在72小时到账或一些增值业务,会有较大的欺诈风险,请勿发布。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商品信息中表明充值时间超过72小时的充值类商品。
4.2.2 商品本身描述72小时内到账,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72小时的充值类商品。
4.2.3 分期交付或实际上以分期交付形式履约的线上虚拟会员类充值商品,如电视会员年卡按月充值等。
5 未经拼多多许可的用于兑换商品实物或服务的定额卡券、储值卡券、储值服务或将购买款项分期返还的交易
5.1 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或服务,由于不直接以实物为交易标的或完全依赖商家售后诚信履行,若缺乏可供信赖的商家经营能力审核体系与售后权利保障体系,则极易发生充值钱款不稳定、使用权利不确定、售后维权无保障等诸多问题,存在较高的交易安全隐患及买家权益保障风险。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加油卡类商品:如定额卡券、储值卡、储值服务及分期返还类商品。常见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油气销售商发行的加油类定额卡券、储值卡;或其他相关经营者发布的加油卡储值服务或分期返还营销活动。拼多多已另行实施商家准入措施的除外。
5.3 温馨提示
5.3.1 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相关问题商品,避免违规。
6 实际不存在类商品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时间不可查询、无法在72小时到账或一些增值业务,会有较大的欺诈风险,请勿发布。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现实生活中实际不存在商品,例如七彩玫瑰种子、七彩草莓苗、龙鳞等。
6.2.2 无法进行交易的商品,如白云、心情、梦想等。
6.3 温馨提示
6.3.1 请确保所发布的商品是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若是需要一定的工艺才能达到的颜色或造型也请在商品描述中详细说明。
6.3.2 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相关问题商品,避免违规。
7 网络兼职等招工信息
7.1 规则背景
在家兼职、手工活兼职、打字员、异地客服兼职、夜总会兼职等招工信息,会有未按承诺履约、售后维权无保障、引导其他交易的风险,请勿发布。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打字员、异地客服、手工活兼职、在家兼职、夜总会兼职等招工信息。
8 拼多多不允许发布的盲盒/福袋商品
8.1 规则背景
按照《快递暂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按照《邮政法实施细则》、《动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活体动物寄递需要满足检验检疫要求并进行安全妥善包装,宠物盲盒/福袋商品存在违规快递、危害公共卫生的风险;脱单盲盒/福袋商品需要参与者提供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8.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8.2.1 快递包裹盲盒/福袋。
8.2.2 以盲盒/福袋形式售卖活体宠物、动物商品,如宠物盲盒。
8.2.3 以盲盒/福袋形式提供脱单服务的商品,如脱单盲盒。
8.2.4 其他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不适合以盲盒/福袋形式发布的商品,如容易引发消费者大量投诉或纠纷的可获得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诱导性质的盲盒。
9 其他具有欺诈风险的商品及服务
9.1 规则背景
针对商品或服务本身无明显风险,但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展示时会造成内容风险或严重影响交易体验的商品,如具有有较高商家未按时履约、售后维权无保障、引导其他交易的风险。
9.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9.2.1 未经平台许可的寄养、认养、寄修、寄售等行为。
十八 质量不合格商品类
1 经权威质检部门、生产商认定、公布的质量不合格商品以及过期、失效、变质、召回的产品
1.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 经国家机关通报或拼多多抽检后确认间接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但影响较轻的不合格商品。电器产品耗电量、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未经批准,擅自标注“保健功能”;昂贵材质的以次充好等。例如:冷水速洁、一款洗衣粉去污力不达标、一款冷藏冷冻箱耗电量、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等。
1.2.2 经国家机关通报或拼多多抽检后确认直接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且影响严重的不合格商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添加的不合格成分对人体造成影响,不合格项危害程度严重。例如:化妆品汞含量超标、食品、奶粉中检测出阪崎肠杆菌、羽绒被填充物非羽绒,材料价格差异巨大等。
1.2.3 过期、失效、变质、召回的商品。
1.3 温馨提示
1.3.1 请确保货源的可靠性。
1.3.2 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避免违规。
2 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规定的商品
2.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 生产商的在有效期内的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中均未列明允许生产的商品。
2.2.2 经国家机关通报或经拼多多平台多次官方抽检确认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商或同一认证资质关联的所有商品。例如:经拼多多平台多次抽检发现A品牌的商品不合格,拼多多将禁止该品牌在拼多多经营。
2.3 温馨提示
2.3.1 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该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标准。
2.4 常见问题
2.4.1 我收到通知说我发布的商品经权威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被禁售了,店铺中有相同类型其他商品也会一并处理吗?
请您自行删除或下架该类商品,避免后续消费者投诉或再次被抽检为不合格。
2.4.2 不符合拼多多公布的规则、拼多多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标准具体是指什么?
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商品描述及质量抽检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检测项目所依据的标准。
十九 其他类
1 旅行与出入境相关商品及服务
1.1 未取得跟团游、出境游、签证等业务相关经营资质的商品及服务
1.1.1 规则背景
根据《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需要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1.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1.2.1 境内/境外跟团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办签证业务等,通过相关资质审核的除外。
1.1.3 温馨提示
1.1.3.1 通过拼多多相关资质审核的商家,可以发布对应经营范围内的旅游业务。
1.2 机票代订服务及各航司下发文件规定的不合格产品
1.2.1 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或信息存在较大风险导致旅客无法乘机,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不要在拼多多上发布。
1.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2.1 航空公司积分类充值或代订机票的商品,如快充南航里程、代开公务头等舱机票等。
1.2.3 温馨提示
1.2.3.1 购买机票请务必选择正规航空公司直营店或正规机票代理商,请务必确认该商品可以通过官方客服电话查询详情,谨慎交易。
2 境外出版物的代购类商品及服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及内部图书
2.1 境外出版物代购类的商品及服务
2.1.1 规则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对于个人行邮、携带境外出版物类制品入境的行为作出限制性、禁止性规定,而网络交易用户双方对于此类境外出版物的内容是否具备合法入境条件欠缺识别能力,易引发关检中的非法物品罚没、入境后的非法物品传播等行政监管风险,故请不要发布相关商品或服务。
2.1.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1.2.1 境外出版物的代购类商品或服务。
2.1.3 温馨提示
2.1.3.1 具备出版物经营资质的卖家,同样不能发布境外出版物代购类信息。
2.1.4 常见问题
2.1.4.1 哪些属于境外出版物?
大陆地区以外发行的出版物均为境外出版物,包括港、澳、台及海外地区。
2.2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发行图书
2.2.1 规则背景
依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发行图书属于非经营性且非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者面向社会公众发送。
由于拼多多平台属面向社会公众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因此,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图书不得通过拼多多平台进行交易或利用交易方式开展发送活动。
2.2.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2.1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如企业文化内部宣传资料、行业协会内部交流资料、专业机构内部交流资料等。
2.2.2.2 内部发行图书。
2.2.3 常见问题
2.2.3.1 什么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未取得出版物发行书号、刊号、版号的,仅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内部信息交流的资料。
2.2.3.2 什么是内部发行图书?
内部发行图书是指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行和传播,仅供部分特定读者阅读的出版物。
2.2.3.3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与内部发行图书是不是违法物品?为什么平台不能销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本身并非违法物品,它是指在依法取得《内部资料性印刷品准印证》情况下编印的用于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交流信息的出版物,其在内部的免费发送活动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能进行有偿销售,这类物品若由卖家发布在平台就会形成交易行为,商家这种经营行为就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平台需要对这类物品进行禁售管理。
3 法律法规、管理措施与决议等要求中被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或服务
3.1规则背景
3.1.1请遵守联合国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海外国家/地区的法律的要求,未经许可或取得豁免,不得交易被采取禁运或限制进出口等管理措施的商品及服务。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依据联合国决议,禁止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相关商品及服务;
3.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相关商品及服务;
3.2.3.依据其他海外国家/地区法律,禁止交易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可能导致会员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商品及服务等。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服务示例详见附件二。
4 食用盐
4.1 规则背景
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国执行盐业专营制度。目前,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已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盐销售业务。由于网络交易平台具有面向全国的商品流通特征,因此,基于谨慎考虑,平台仅允许具备省级食盐批发企业资质的商家经资质审核后开展食盐销售业务。
4.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 食用盐,如碘盐、无碘盐、进口食用盐等。
4.3 常见问题
4.3.1 现在食盐零售已不再要求经营者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为什么平台仍对食用盐类商品执行特殊的商家准入管理?
由于网络交易平台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流通的特征,而我国食盐专营制度中对区域化专营有一定的要求,因此,除已明确可在全国开展销售的省级批发商外,普通商家仍不适宜在平台上跨区域销售食用盐。
5 汽车安全气囊,特定类目指定商家除外
5.1 规则背景
汽车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会存在安全隐患,请在确保已获得厂家授权后再行出售。
5.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 汽车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
6 病原微生物
6.1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病原微生物类商品能够使人或动物致病,存在危害公共卫生的风险,请勿发布。
6.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6.2.2 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详见《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6.3 常见问题
6.3.1 什么是病原微生物?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6.3.2 常见病原微生物有哪些?
病毒类:危害程度分类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以及第四类的病毒,如狂犬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
细菌类:危害程度分类第二类、第三类的病菌,如霍乱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真菌类:危害程度分类第二类、第三类的病菌,如粗球孢子菌等。
7 应急性禁售类
7.1 规则背景
随着平台和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某些新的、国家不允许的、危害平台或消费者利益的、或用户普遍不认可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但可能在本规则中没有涵盖但却又非常紧急、重要、需要管控的。若出现上述情况,为了维护平台健康有序的发展,平台将对此类商品信息或服务进行管控。
7.2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 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为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报,认定不适合继续销售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等)。
7.2.2 宣扬或支持违法违纪人物或事实。
附件一:
拼多多不适宜开展的代办及挂靠类服务目录 | |
类型 | 代办事项 |
社会公共服务及行政管理事物 | 代办落户 |
代办居住证 | |
代办公积金、社保开户 | |
代提取公积金 | |
代发工资 | |
代医院挂号(代体检预约不禁售) | |
代办、补换行驶证 | |
代办、补换驾驶证 | |
代办车牌、临牌 | |
代办土地权利所有证 | |
代办烟花爆竹许可证 | |
代办APEC商务旅行卡 | |
代办司法通行证 | |
代办进京证 | |
代办图书/音像/出版物许可证 | |
代办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以及备案服务 | |
代办特种行业经营凭证 | |
代办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 |
代办道路运输许可证 | |
代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 |
代办奶粉、酒类、预包装许可证 | |
代办开户许可证 | |
代办短号码许可证 | |
代办SP经营许可证 | |
代办移动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 |
代办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 | |
代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
代办建筑资质许可证 | |
代办非营业性网站许可证 | |
代办棋牌游戏许可证 | |
代办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 |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 |
代办排污许可证 | |
代办复工证明 | |
代办贫困证明 | |
代办强制保险标志 | |
代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
代办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 |
代考驾照 | |
代办交通违章扣分服务 | |
公证认证类 | 代办网店入驻资质认证 |
代办3C认证 | |
代办ISO认证 | |
代办学信网学历认证 | |
代办cet证书/计算级等级证书等考试证书 | |
代办涉外公证 | |
代办使馆认证 | |
代办领事馆认证 | |
代笔学业类 | 代抢幼儿园入学名额 |
代雅思和托福考试报名 | |
代办党政类会议证件 | |
代办行政类车辆通行证 | |
代办套牌手续 | |
代写党政文章 | |
其他类 | 第三方支付牌照转让 |
代体检 | |
代办IDP国际驾驶证 | |
代办无人机驾照/无人机驾驶合格证 | |
证书挂靠 | |
代办瑜伽教练证书/瑜伽教练认证/国职健身教练证/CBBA健身教练证/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等资质证件 | |
代办警犬证 | |
代办珠宝鉴定证书 | |
代办离职证明 | |
代办就业证明 | |
代办在职证明 | |
代办报到证 | |
代接电话、代回访(提供个人财产、工作、信用证明) | |
为被执行人代办理违规消费服务 | |
附件二: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服务目录(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法规等依据 |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服务内容 | |
朝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1号:公布对涉及朝鲜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 | 1. 禁止自朝鲜进口煤炭、铁、铁矿石;黄金矿、钛矿、钒矿及稀土矿物。 2. 禁止对朝鲜出口航空燃油。 |
朝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1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对涉及朝鲜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 | 1. 限制自朝鲜进口煤炭。 2. 禁止自朝鲜进口铜、镍、银、锌。 3. 禁止自朝鲜进口雕像。 4. 禁止对朝鲜出口直升飞机和船只。 |
朝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对涉及朝鲜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 | 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 |
朝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对涉及朝鲜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 | 1. 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纺织品。 2. 禁止对朝鲜出口凝析油和液化天然气。 3. 限制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
朝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对涉及朝鲜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 | 1. 对朝鲜出口商品 (1) 全面禁止对朝鲜出口铁、钢和其他金属、工业机械、运输车辆。 (2) 限制对朝鲜出口原油。 (3) 限制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2. 自朝鲜进口商品 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部分粮食和农产品、包括菱镁矿和氧化镁在内的泥土和石料、木材、机械、电气设备和船只。 |
伊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外交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3号对涉及伊朗贸易与进出口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及其他相应法律法规 | 在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生效10年内,联合国安理会第1696、1737、1747、1803、1835、1929、2224号决议涉及伊朗的相关制裁措施终止,但涉伊朗核两用品和相关技术出口仍须由安理会审批。 1. 禁止自伊朗进口或向伊朗出口原油、石油产品、石油化工产品;铁、钢、铝、铜;纺织类原材料、机械和纺织成品及相关服务;建筑类原材料、机械和建筑成品及相关服务;采矿类原材料、机械及相关服务;制造类原材料、机械和零部件及相关服务。 |
来源:拼多多






贵公网安备 52012302007344号